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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教•课外辅导•有偿家教(三)

作者:许新江  来源:铜陵市人民小学  阅读:4627
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  这样的有偿家教,其危害是明显的,是很大的。所以,到目前为止,尽管有些省市给这些家教开了个口子,但是国家教育部始终都是反对。
       这些家教,挤占了孩子的时间,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。中共中央文件多次强调要减轻学生课业负担,有偿家教不减反增,学生除了学校的学习,回家了,还是学习、学习、学习。正在长身体的孩子,最重要的是长身体。其余都是在长身体之外的内容。面对未成年人,所谓的学习覆盖到孩子的每一个时间、空间,影响了孩子的休息,这是本末倒置。“世界那么大,我想去看看”,学习以外的世界大的去了,影响孩子未来的东西多的去了,身体,心理,合作,合群,等等,那一项不影响孩子?为什么死死抓住文化课的学习不放?
       有偿家教破坏了教育的公平。九年义务教育,国家追求的是均衡教育,公平教育。建设标准化学校,并且为家庭贫困的、农村的设立了最低保障制度,免费确保每一个孩子受到差不多的教育。而有偿家教反其道而行之,再一次把均衡、公平,拉向不均衡、不公平。有钱的就上,没钱的到一边去。
       有偿家教助推了应试教育。强化了文化课类的教学与学习。家教家教,在家教育,说的好听,其实大多数就是教师出卷子学生做卷子,教师再讲卷子。简单些,就是做题目讲题目。没有更多的新的内容。无非是学生多经历些题型,多了解些解题方法。许多不是学生自己思考出来的,而是教师讲出来的,灌输出来的。也就是考试技巧和方法的训练。学生真正学到了多少东西,有多大进步,只有学生自己知道。
       有偿家教打破了学校和谐的环境。小学语文、数学、英语,三大学科家教兴盛;中学加上物理、化学等,体育加试,于是体育也属于强大学科了。学科教师之间的攀比,不平衡,强化了有偿家教的怪异。有偿家教反过来又影响校内的教师招聘,教师工作安排;影响所谓好学校、薄弱学校之间的教师的心理平衡。进而影响教师的交流,影响薄弱学校教师的稳定,学生的教育。
       有偿家教可怕的是将导致师德的丧失。把教师引导到追求金钱的道路上,最后不讲敬业,不谈奉献,不说爱生如子,不搞教育科研,不钻教学方法,教师眼中只剩下钱了。一门心思想如何把家教搞好。白天的学校工作,是平台;晚上的有偿家教,才是舞台,才是挣钱的车间。据说,有位教师搞家教时,其爱人等全家上阵,有的忙登记,有的忙点到,不亚于学校教导处了。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,沦落为教师家教输出、学生钞票输入的关系。教育的神圣,被金晃晃的铜臭取代。最后教育会成为千夫所指万民唾弃的行业。
       有偿家教抵毁了学校教育。学校教育学生尊师爱生,教师则稍微作辅导就敞开门收钱,学生尊敬老师了,教师爱护学生了?学校教育学生要学习雷锋互相帮助,家教老师则把本来是教师应该的课外帮助学生变成了有偿服务,就需要一笔不薄的开支;学校教育学生要淡泊名利,志存高远,但家教老师则明显地告诉学生,追逐利益,面向当下,等等。学生已经在两者之间迷糊了,到底哪儿正确?老师到底是什么样子的?教师在有偿家教的格局中,已经抛弃了育人,只留下纯粹的知识的传授,以及这种传授中的隐形教育——走向学校教育的反面的做人教育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七
       传统意义上的家教逐渐消亡;课外辅导也已经很难看到了;无偿家教呢?我没有看到,有没有,不清楚;友情家教,是你和老师私下的情感,如老师亲戚家的,非常好的朋友家的,推辞不掉,只得当着一项任务完成。这种家教不好干预干涉。
       许多社会人士认为要加大惩处力度的,是有偿家教;教育主管部门要教师拒绝的是有偿家教,许多家长要彻底取缔的是有偿家教。而市场对有偿家教似乎又需求旺盛,存在即合理。彻底取缔的做法的法律依据不足,翻遍所有的法律,没有规定工程技术人员、教师不能兼职,不能额外再做一些事情挣钱。所以,强行规定这样那样,理由不充分,气度不够壮,所以有偿家教还是屡禁不止,屡禁屡起。有的省市也是号召性的,倡导性的,以及所谓的疏、导、堵相结合。
       我想,既然取缔法律依据不足,假如让其合法化,规范化,是不是也是一个办法?能否参照民办教育机构模式,依法申请办理有偿家教班或者辅导班。对于场所、设备、人员、规模、时间、学科等,设置条件,比如,师德师风较差的不得办班,有违规举报查实的不得办班,场所不符合安全的、教学设备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办班,等等。另外,办班的教师某些方面进行限制,比如职称晋升、评选评优等。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有所区别。工商、公安、税务、消防、教育等全部参与,考虑到它与义务教育的区别以及它的巨大的盈利性,按章纳税。这样是不是既满足了一些需要上辅导班的家长需求,也杜绝了家教的随意性、泛滥化?
       或者,既然没有法律依据取缔有偿家教,而有偿家教又如此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了,能不能把教师真正纳入公务员序列?把教育法规定的教师待遇不得低于公务员待遇,直接改为教师就是公务员,或者“教育公务员”?这样禁止有偿家教就掷地有声,理直气壮了——公务员条例规定:公务员不得兼职。否则,要求性的,倡导性的,甚至捆绑性的——一人搞有偿家教其他人跟着倒霉——类似于某朝代的株连制,理不直气不壮。
       现在有关部门很纠结,说到教师收入,法律上说是不低于公务员收入,而这收入不包括这个那个的奖励福利,特别是不包括超过工资表上的工资的奖金;谈到管理,又把教师自觉或不自觉列入公务员,要求教师不得这个不得那个,需要这样需要那样,一句话,要和公务员一样。事实上,教师不是公务员,但与公务员又套上了关系。教师就是这样一种不清不楚又十分尴尬的角色。
       作为教育部门,要看好自己的门,管好自己的人。只有在法律和师德范围内整治有偿家教。
       要强化教师的依法执教意识。法无授权不可为,法无禁止皆可为,法定职权必须为。人们往往注重了前两者,忽视了后者。那么教师的职权是什么?《教师法》中是这样表述的:“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守规章制度,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,履行教师聘约,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;”“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,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。”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。”你完成了教学任务了吗?有偿家教增加学生课业负担,是不是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?上课不讲或少讲或没有用心去讲,提高了教师思想政治觉悟了吗?课堂内不能完成教学任务,是不是要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?学生课堂内没有学好课堂外辅导了?学生进步了吗?
       要切切实实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,传播正能量,杜绝行业不正之风,大力表彰课外辅导无偿奉献的老师,从家长评议、社会评议、学生评价、绩效考核、职称评聘等制度层面把教师引导到爱岗敬业上来;此外还要加强监督,加大督查力度,对于违规办班的,特别是上课不讲,家教讲的,暗示、强迫的,严重违背师德的,严肃处理,并向社会公示。同时,要把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作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极其重要因素来抓。要加强家长的家庭教育的培训,引导家长走出教育误区,正确分析孩子的学习情况,不盲目不跟风不攀比,减轻孩子的学习负担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八
       写到这儿,我想起了破窗效应。
      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•辛巴杜进行了一项实验,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,把其中的一辆停在中产阶级的社区,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社区。停在相对杂乱社区的那辆,他把车牌摘掉,把顶棚打开,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。而放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,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。后来,辛巴杜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。结果呢,仅仅过了几个小时,它就不见了。以这项实验为基础,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“破窗效应”理论,认为: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,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,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。久而久之,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。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,犯罪就会滋生、繁荣。
       破窗效应的表现我们日常生活中、教育教学中也经常有这样的体会:桌上的财物,敞开的大门,没人看管的钱包,可能使本来没有贪念的人心生贪念;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,如收受或索要家长礼品,学校没有进行严肃处理,没有引起教师的重视,从而使类似行为再次甚至多次发生;上班迟到早退行为,教师上课带手机到课堂并接听手机,有关领导和部门不以为然,使教职员工的得不到纠正,那么这些现象就会日趋严重。教育学生不得带零食进校园,教师自己带零食堂而皇之的在办公室吃,但没有得到管理层的重视,于是学生也逐渐带零食进校园了,等等。一面墙上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清洗掉,很快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、不堪入目的东西。而在一个很干净的地方,人们会很不好意思扔垃圾,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,人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随地乱扔垃圾,丝毫不觉得羞愧。这就是“破窗效应”的表现。
       这个“破窗效应”是不是很适合目前的包括有偿家教在内的许多现象发展的过程?
       那么,当下我们怎么办?
       亡羊补牢,未为迟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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